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应该说,这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现代化交通日益发达的体现,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结果,但是另一方面,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消费者对汽车、汽配质量投诉也逐年上升,甚至逐渐成为热点问题。
据了解,去年一年摆在北京市技监局案头的投诉就达30多起。有的是新车买回家发现有修复痕迹,所购新车是事故修复车,在买车时,车商未事先声明;有的是买了车后,没开多久便三天两头跑修理厂,虽说在保修期,但这种“三包”待遇确实让人受之尴尬。由于汽车质量表现区分起来比较难,质量鉴定费又比较高,缺少标准时,很难下结论,所以一些吃了“哑巴亏”而投诉无门的更是无法统计。
说实话,作为工薪阶层,买辆私家车的确不容易。从买车开始算起,除了要交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停车泊位费及验车牌照费外,还要交养路费、保险费等等,因此,花了这么多积蓄买辆车后,对它呵护得像宝贝儿似的,一旦出了毛病,真是急得抓耳挠腮。若是遇上个汽车生产厂家或修复厂对之敷衍了事或置之不理,甚至到最后没办法求助法律部门从而闹个官司一背身上几个月,就更是伤身劳神了。难怪有明智者叹言:买车不如打车。
可是,话又说回来,世界上哪有百分之百合格或一点毛病没有的产品呢?毕竟白玉也有微瑕。既然买了车,难免会碰上质量问题。消费者之所以累心或感到不顺心的是车出了毛病之后,得不到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汽车生产厂家能在售后服务上加大力度,一些汽车销售商或汽车中介在发生汽车质量问题时能多为消费者想想,在服务效果及态度上多下点功夫,汽车纠纷还是可以避免的。据说,国外一些汽车商在这一点做得已经很不错了,因为那里的汽车消费已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条龙服务,消费者大可不必为买车、保养、修理、甚至上保险等一系列问题费心。未来的汽车市场竞争将不仅是价格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售后服务的竞争。如果汽车商们能认识到这一点的话,我想,他们肯定不会为一年一度的“3.15”再心惊肉跳了。